近日,记者从财政部门获悉,我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新规定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房租费(含会议室租金)、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会议费标准:一类会议实行预算控制,驻会管理,按实核销。市党代会、市委全委会、市人代会、市政府全委会、市政协全委会、市纪委全委会为一类会议。二、三类会议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在综合定额控制内据实报销。二类会议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纪委召开并要求县、区、管委会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代表会;各民主党派全委会;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劳模表彰会、先代会(专项工作先进表彰大会)。标准为每人每天260元(房租费130元,伙食补助费80元,其他费用50元)。三类会议:除一、二类以外的其他会议为三类会议。标准为每人每天220元(房租费110元,伙食补助费80元,其他费用30元)。(时报记者 泺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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