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去年下半年猪肉等主要副食品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今年1-2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继续攀升。其中,食品类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15.8%,涨幅位居八大类消费品之首。
据莆田调查队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今年1-2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期上涨5.9%,其中2月份比上年同期上涨6.4%、比1月份上涨3.3%。从调查的八大类居民消费品价格变化情况看,食品类价格上涨15.8%,其中2月份上涨18.3%;烟酒及用品类价格上涨0.7%,其中2月份上涨1.0%;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上涨2.5%,其中2月份上涨2.9%;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2.2%,其中2月份上涨2.7%;居住类价格上涨4.7%,其中2月份上涨4.9%。但1-2月份衣着类、交通和通信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分别比上年同期下跌8.8%、0.4%和2.7%。
食品类价格同比其涨幅位居八大类消费品之首,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5.8个百分点,成为影响居民消费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因素。从分类看,淀粉类价格上涨11.7%;干豆及豆制品类价格上涨32.1%,其中干豆类价格上涨15.0%、豆制品类价格上涨37.5%;油脂类价格上涨37.1%,其中食用植物油类价格上涨42.9%、植物油制品类价格上涨37.6%;肉、禽类价格大幅上涨,猪肉价格上涨41.1%、牛肉价格上涨25.1%、羊肉价格上涨37.1%、畜肉副产品价格上涨43.2%、鸡价格上涨18.6%、鸭价格上涨8.7%;新鲜蔬菜价格上涨21.6%,薯类价格上涨21.3%;干鲜瓜果类价格上涨8.7%,其中干(坚) 果价格上涨27.2%;在外用膳食品价格上涨23.7%。
此外,由于受粮食涨价及加工工资提高的影响,市面白酒价格也有不同程度的上涨,涨幅约为9.1%。(智鸿 金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