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据省财政厅、卫生厅日前发出的联合通知,今年起,全省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80元,个人缴费从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20元。
据介绍,从今年起,全省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从现行的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80元,个人缴费从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20元。在资金筹集方面,结合各地财力情况实行分档补助。我市一般财政转移支付县仙游县、原莆田县地区被列为第一档,人均补助60元;莆田市辖区(原莆田县除外)被列为第二档,人均补助45元。除省级财政补助外,其余经费由设区市和县(区)财政分担。
过去,新农合资金只用于住院费报销。从今年4月1日,我省新农合的医疗统筹模式变更为:以大病统筹为原则,采取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模式,即按适当比例分别设立住院、门诊统筹基金,对住院和部分主要门诊病种费用进行补偿。列入新农合医疗门诊统筹补偿的病种有10种: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含白血病)、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治疗、慢性心功能不全、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癫痫病、高血压(含中风)、糖尿病等。
据悉,目前,我市已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计数字显示,全市总参合人数超过225万人,参合率接近90%。去年,全市共补偿人次数61862人次,住院总费用28617.14万元,可报费用20699.1万元,占总费用的72.33%,住院病人得到补偿资金8279.64万元,人均住院补偿1338元。( 陈盛钟 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