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秀屿区召开辖区内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布置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资金检查工作。据了解,此次专项工作该区从三个方面扎实有效开展。一是认真落实专项检查范围,将各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列入专项检查范围。二是认真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安排。专项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从5月份开始至9月份结束。具体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交和验收总线路四个阶段。三是强化专项检查组织与实施工作。由区财政局、监察局和审计局共同成立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和区级专项检查组织工作,并对各乡镇人民政府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导。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向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和总结。(何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