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日前出台政策,省级财政将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宿舍建设。建设项目遴选已开始,安全抗震成为项目建设的重要原则。
省级专项资金原则上比照农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的比例承担,并进行适当调整。除了省级资金补助外,其余资金由县(市、区)政府统筹安排解决,不得举借债务建设学校。
有关部门强调,省级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打造重点校或示范校,不搞形象工程。按照要求,今年的建设项目必须是在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中,予以保留的公办农村初中及农村中心小学寄宿制学校,必须是各地2008年3月已上报的宿舍建设工程项目库中的建设项目。这些项目必须是得到政府资助后,可立即开工建设的,同时要能确保2009年7月底前可以竣工并交付使用。
省教育厅要求各学校要对公共建筑设施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 特别是要将2001年以前建设的砖混结构的学校校舍,作为排查的重点。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校逐栋建立资料库。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震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及时改造加固。 (记者 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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