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智利共和国自由贸易协定》中智利对原产于中国的7900多个税目号下的产品,给予关税优惠待遇,莆田企业出口大蒜及蘑菇可在智利通关时享受零关税的优惠待遇,关税削减幅度达到100%,大大提高了农产品在智利市场的竞争力,自协定实施至今已出口226万美元的大蒜和359万美元的蘑菇,企业少缴35万美元的关税。
为促进企业充分了解这项关税优惠政策并有效利用,莆田检验检疫局认真组织签证人员熟悉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及降税产品的清单,严把证书签证质量;通过印发宣传册、当地新闻媒体、网站等载体拓宽政策普及面;举办区域性关税优惠政策宣贯会,面对面解答企业人员的咨询;深入企业宣传出口产品的关税减让比例,提高政策运用实际成效;开辟绿色通道,为申办企业提供优惠措施缩短签证周期、简化签证流程。
目前,优惠政策利用率明显提高,除农产品外,鞋类、电子、服装、工艺品、陶瓷等产品也利用中国-智利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优势,共出口1904万美元,企业获得关税减免114万美元。(时报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王荔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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