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3·15”的主题是“消费·责任”,旨在:引导企业诚实守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发动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牢固树立消费责任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几年,随着莆田人消费意识和消费观念的不断提高,关于消费方面的投诉也越来越多,去年我市共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1万多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6.11万元,平均每天就有三十件左右的维权投诉。然而与其他发达城市相比,莆田人的维权意识和维权手段还略显不足,莆田人目前大部分还停留在与商家协商和向“12315”投诉台进行投诉的初级阶段,还未达到通过法律和相关维权部门等利用有效手段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的水平
烟草部门向消费者介绍防伪知识
●保留小额消费“证据”是莆田消费者的消费“盲区”
莆田人通过几年消费权益保护方面的相关宣传,已从过去对于消费侵权的忍气吞声,发展到敢于和商家进行一定的交涉以及利用“12315”平台进行维权投诉。这无疑显示了莆田人在消费意识上的一种进步。然而,莆田人的许多消费侵权特别是价值较低的商品消费侵权仍未得到有效的重视和维护。例如,许多消费者到一些大型超市购买日常生活消费品时,在结完帐,拿完购物凭证后,经过商场出口检查处时,很轻易就将凭证留在检查人员那里,没有及时索回,这样一旦买到假商品或伪劣商品想拿回商家进行退换或索赔时,就变得无据可依了;再如,3月15日上午,在步行街工商、烟草、商检、盐业等部门联合主持参与的接受群众申诉、举报和咨询现场,记者看到,许多市民,特别是男市民围在烟草部门的咨询台前,听烟草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如何识别假烟的常识,以及一些香烟的防伪标识。当记者上前询问他们是否买过假烟时,几乎所有的人都回答:“买过。”当问到是否有向卖假烟的商家提出过退换或索赔要求时,在场的消费者异口同声地回答:“没有。”原因很简单,没几个烟民在购买香烟时,会向商家索要购买凭据。此外,在市场买菜,在小商铺买日用品等等小额消费上,绝大多数莆田人还不习惯向商家索取购买凭证,这就让此类假冒伪劣商品有了可乘之机。
与莆田人对于小商品侵权不够重视不同的事,周边几个城市对于小商品侵权却越来越重视,每年关于这方面的投诉就有上万件,据工商部门市场公平科的工作人员介绍,去年有一个司机路过莆田市三江口镇,买了一瓶劣质花生豆奶,他不顾赶路需要,立即向店主要求索赔,在遭到店主拒绝后,马上拨打了当地的工商维权电话,最终获得了赔偿和店主的道歉。工商部门鼓励广大消费者要多进行这方面的维权,这样流入市面的假冒伪劣商品就会大幅度的减少。
●维权不应仅停留在“3·15”这一天
“明天是‘3·15’了,你们还敢卖假货?”这是记者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随工商检查部门前往一些商场检查时,听到执法人员和消费者说的最理直气壮的话。的确,现在许多执法人员和消费者都知道了“3·15”的重要意义,知道了在这一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威性,但是,如果仅仅把维权的信心和勇气都寄托在这一天,显然对于维护所有消费者的权益,保障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是没有太大帮助的。市工商局局长蔡德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3·15”这个活动,一个呢,我们也选择了一批名优企业,向社会展示他们的产品,展示他们的服务,也向社会承诺他们应该负的社会责任。那同时,我们工商部门也向社会公示了我们打假维权的社会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也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再一个就是通过这个活动,唤起全市消费者的决心,因为消费维权,消费者也是一个主体。所以通过这个活动,形成政府、企业、消费者、新闻媒体几个方面共同来打假维权,这样我们就能够在莆田这个氛围内为全市人民营造一个比较好的消费环境。“3·15”主要是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这也是我们工商部门的主要职责之一。我们现在在城里面,在机关里面,有12315指挥中心、投诉台,农村又建立了1300多个维权站点,所以我们的维权网络基本上涵盖了我们整个莆田市。消费者可以利用好这一网络体系在平时日常生活中更好的维护好自己的消费权益,为营造莆田和谐的消费环境共同努力。
维权是一个全社会共同责任,只有明确了这点,我们在维权之路上才会越走越宽,正如今年消费者维权日的主题一样:消费·责任。在享受消费带来的乐趣的同时,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交易的重任。(蔡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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