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市区龙德井的市民吴先生花3000多元买的名牌空调,一年修了2次,直到前几天他才明白:自己完全有权要求商家免费换一台新空调。
2007年春节,吴先生在市区一家大型家电商场花3000多元买了一台某品牌空调柜机,谁知去年夏天用了没几天,就发现不制冷。维修人员检查后认为,是安装不当造成的。修完后一试,空调运转正常。可过了不久,旧病又犯。维修人员承诺:小毛病保证能修好。前些天,天气很热,吴先生打开空凋,发现又不制冷。维修人员来看过后,还是声称“小毛病”,说简单一修就好,但过了保修期,要收维修费。
名牌空调屡屡出问题,吴先生一怒之下找到市消协。消协工作人员告诉他,根据《消法》及有关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的产品或退货。空调属于第一批“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吴先生的空调在三包有效期内经2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符合法定的退换条件。同时,国家明文规定,空调三包整机为一年,压缩机等主要部件为三年。
经市工商部门调解,商家为吴先生免费调换了一台同型号的空调柜机。(刘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