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7月上旬,仙游县工商局检查大队联合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打假办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知名品牌打假维权活动,查获一起案值为万元以上的假冒五粮液和剑南春酒案件。
据了解,该不法经营者于6月从一上门推销员手中购进标称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五粮液酒和标称为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的剑南春酒共计51瓶。后经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打假办鉴定上述五粮液和剑南春酒均为假冒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五粮液和剑南春酒。
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已责令不法业主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其侵权的500ml52%五粮液8瓶、500ml39%五粮液12瓶和500ml38%剑南春31瓶,并处以23000元罚款。 (郑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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