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郭小姐向记者反映了自己的遭遇。今年7月16日,郭小姐在新街口逛街时,办了一张价值1000元的美容院会员卡。办卡之后,郭小姐也先后去做过两次美容。最近,当她再次来到美容院时却发现,美容院已经“人去店空”,郭小姐的会员卡也只能打水漂了。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一些服务行业纷纷推出“预付费式”消费方式,以“会员卡”的名义推出了各种美容卡、健身卡、洗衣卡、洗车卡等等预付费式消费卡,消费者通过向商家预先付费,购买档次不同的“会员卡”,便可在以后的消费中享受不同程度的折扣优惠。然而,有个别商家未守信用,有些消费者在购买某商家的“会员卡”后,发现商家原来宣传的优惠难以兑现,自身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对此,工商部门指出,消费者在办理消费卡时,对消费卡的使用范围、期限、功能、退款条件等细节要了解清楚,最好能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并保存好票据及合同,以便日后维权。(记者 蔡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