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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验收合格 却要交房

莆田新闻网 www.ptxw.com  2008-9-12 [来源:莆田晚报]


  近日,市民陈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在市区一小区里购买了一套房子,在没有出示验收合格证的情况下,商家却要求业主办理交房手续。为此,陈女士非常不满,同时也对房子的质量提出质疑。
          业主:不具备交房条件
      据陈女士介绍,2006年12月份,她向该商家订购了一套房子,随着工程的不断进展,陈女士也已付清了购房款。目前,小区的道路正在建设,商家就催着业主去办理交房手续。.8月下旬,陈女士接到商家通知交房的电话。当时,她还为如期能拿到新房的钥匙而感到欣慰。没想到,当她去收房时,却发现商家还不能提供验收合格证等相关手续。更令业主们意外的是,房子里的墙体出现裂缝,水泥梁空鼓等现象。而且小区内的绿化也还是一片空白,到处泥土成堆,垃圾遍地,水管外露。
       陈女士生说,在这样的情况下,商家竟然还通知业主来办交房手续。“我们在市场里买一袋大米,还要求看合格证呢!何况我们花了几十万买了房子,他们不出示合格证,我们住着怎么放心?”与陈女士一样,谈起房子验收合格证的事,在该小区里购房的张先生也是一肚子不快:“在接到交房通知后,我们几次要求商家出示房子验收的合格证,但他们总是以种种借口来敷衍我们,至今我们还没有看到合格证。”在采访中,业主们纷纷表示,他们认为房屋未经验收,就通知他们来办理交付使用手续,这明摆着是一种不合理的行为,他们将向有关部门投诉。
        商家:问题正在协调之中
       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记者联系了该商家。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小区房子的验收合格证在老板手中,业主有意见,可以直接向老板提出。而当记者向该老板了解情况时,对方说房子已经通过验收了,其合格证在公司里,业主次日可以到公司里去看合格证。
      可当业主再次来到公司要求看验收合格证时,仍然未能如愿。对此,商家表示,相关问题他们正在协调之中。
   建设部门:验收后才能交付使用
       记者从建设部门了解到,接收尚未通过综合验收的商品房,消费者不仅无法办理相关证件、房屋无法进行抵押、转让,而且房屋可能存在意想不到的瑕疵、配套设施不到位等问题。另据有关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业主在拿新房钥匙前先查看有关证件,主要是《综合验收合格证》、《住宅质量保证书》等。如果商家不能提供《综合验收合格证》,消费者可以拒绝接收房产,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邹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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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开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