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近发布的关于服装纺织品出口退税调整的政策,对福建的纺织服装行业来说,无疑是个福音。昨日,福建省外经贸厅有关官员的看法证实了这一点。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2008年8月1日起,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
2007年7月,我国继2006年9月14日的出口退税大规模调整后,再次大规模调整出口商品的退税政策。那次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出口退税率平均下调了2%。其中,取消了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降低了服装、鞋帽等2268项等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近年来我国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着眼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纺织服装虽然是传统行业,但传统行业也有科技含量,而且中国的纺织服装产业链很完善,核心技术掌握自己手里,它不属于“两高一资”控制对象。上次的退税政策调整导致了部分纺织服装企业的经营困难。据了解,目前全国纺织服装企业三分之二亏损。福建是纺织服装出口大省,同样不能例外。我省外贸经济运行的有关信息还显示,上半年我省纺织、服装、鞋等传统产品出口低幅增长,同比增长为7.2%(其中服装出口仅增长1.6%),而去年同期的增幅是25.4%。
省外经贸厅的官员认为,这一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尤其是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作是对上次调整政策的“纠偏”。
福建去年全年出口额约500亿美元,其中纺织服装占了约70亿美元,可见纺织服装业在福建对外贸易及国民经济中的分量。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涉及的纺织服装商品,我省去年共出口64.58亿美元,占我省全部纺织服装出口总额的89%。为此,该官员乐观表示,此次调整,必将很大程度上缓解福建纺织服装行业面临的经营困境。而且,它对全省的经济也将产生重大影响。
|
主办: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 承办:莆田市互联网新闻中心 联系电话:0594-2232538/2233258 传真:0594-2281852 投稿信箱:ptxw@ptxcb.com 本网互动Q群:27532169 闽ICP备08010073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分) 本网站顾问律师:王洪辉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