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两级法院针对莆田农村大小海岛众多、分散,涉农矛盾纠纷复杂等特点,推出各项便民措施,着力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
为方便偏远海岛、山区农村当事人立案,该院推出公证立案、传真立案、电话立案、巡回立案、假日立案等多种立案方式。在农忙时节,该院实行预约开庭,当事人定日期,法庭按时开庭。同时,组织海岛巡回法庭,定期上岛立案、送达、开庭。对一些简易案件,即收即审,让海岛群众不出岛就能打官司。
为及时解决农民相邻权纠纷、土地使用权纠纷等涉农问题,该院加大调解力度。全市两级法院设立三类站点,即在案源较多、具有调处纠纷职能的行政机关、行业协会设立调解衔接联络点;在工作基础较好、热心开展调解衔接工作的基层单位、行业组织和协会中设立调解工作示范点;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山区农村、海岛,依托基层组织或特邀调解员设立委托收案、巡回调解点。各站点均确定责任法官。截至目前,全市法院设立调解衔接联络点、示范点、委托收案点和巡回调解点77个,共聘请1235名特邀调解员、14名聘任调解员。今年以来,全市涉农案件调撤率达72.24%,比去年同期上升5.38个百分点。 (黄健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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