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经济频道 文体频道 都市频道 教育频道 房产频道
莆田新闻网 > 都市频道 > 健康快讯 > 正文
游泳小心“红眼病”
08/06/30 09:55    来源: 湄洲日报    编辑:陈梅英

  夏季,游泳池成为人们避暑纳凉的好去处。但是,夏季游泳要谨防发生传染性结膜炎,即俗称的“红眼病”。
  “红眼病”主要临床表现为眼睛红肿、异物感、疼痛不适等,严重者可导致视力下降。据医生介绍,随着气温升高,游泳者逐渐增多,为有效预防“红眼病”,游泳场所一定要根据有关法规制定预防“红眼病”的应急措施,剪票人员要提高责任意识,防止“红眼病”患者进入游泳场所;游泳场所必须配备“游离性余氯”、“PH”、“浑浊度”检测仪或试剂,做到每2小时对池水检测一次,以确保水的卫生质量;加强更衣室卫生管理,每日对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对于游泳者,医生提醒,“红眼病”时最好不要去游泳,要立即进行有效治疗。即使去游泳,也要戴防护镜,游泳前后可点用氯霉素眼液等消炎眼液;千万不要用手揉眼或用不干净的毛巾擦眼。          (林 山)

已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作者:不填则为匿名
评论内容:不超过200字,敏感字句请慎重,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相关新闻
> 游泳容易引发三种疾病
> 盛夏去泳池游泳应注意的事项
> 世界最深游泳池 深达33米 吸...
> 盛夏游泳需防“五官病”!
> 每次游泳多长时间最佳
> 游泳小心“红眼病”
> 世界上最危险的游泳池
> 世界最大游泳池 8万平米畅快游
主办: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     承办:莆田市互联网新闻中心
联系电话:0594-2211238/2233258   传真:0594-2281852    投稿信箱:ptxw@ptxcb.com
闽ICP备20060502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分)
本网站顾问律师:王洪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