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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十一中学荣获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07/12/21 16:50 来源: 莆田新闻网 编辑:刘永辉

  本网讯 莆田十一中始终以学生为中心,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构建和谐的校园环境,开辟了学校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新局面。

  为了把维权工作落到实处,该校与埭头派出所加强联系,成立了由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与警方联合组成的警民共建领导小组,聘请民警肖志勇为该校法制副校长。校方协助警方整治校园周边环境。警方协助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和督查,及时发现安全管理上的疏漏之处,及时做好补救工作。警民共建,为学校创设了良好的安全环境,为学生提供了安全稳定的读书场所,维护了学生利益,受到了学生家长及社会的好评。

  同时,该校利用校会、班会、国旗下的讲话等形式,不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狠抓安全教育,编发安全知识宣传材料,教育学生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骗、防电、防溺水、防食物中毒等各类安全防患工作。还通过《告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加强了家长的安全意识。并经常开展“安全教育”的主题班会,通过知识竞赛强化交通法规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安全事故。每学期均聘请执法人员到校举办讲座,向学生灌输生活安全常识,牢固树立学生的安全意识。学校每学期开学前均对校舍消防设施作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动员学生参与保险,提高学生的参保意识。学校还与各处室负责人、各班班主任、门卫人员、宿舍管理人员签订安全协议,明确职责,定期检查,做到安全教育常抓不懈,安全保障有备无患,保证了校园内无刑事案件,维护了学生的安全保护权益。

  教师是教育教学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其思想认识工作态度,施教方法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工作密切相关。为此,该校重视教师队伍的建设,重视教师的岗位培训,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并组织广大教师参加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考试,增强了教师依法施教的意识。此外,校长室、政教处重视班主任队伍建设,每学期均组织班主任培训和论文竞赛,保证全体班主任在工作中无体罚学生,无伤害学生心理等侵权行为。一系列工作提高了教师的素质,维护了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优化了师生关系,最终促成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学校团委还设立了由各班推荐代表组成的维权岗,在团委的统一领导下正常开展活动。维权岗充分发挥作用,将学生对学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并督促相关部门尽早加以解决。学校各部分能认真听取学生意见,及时调整工作措施和服务质量,使越来越多的学生感受到了学校大家庭的温暖,促使学校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

  经过一年多不懈的努力,该校青少年维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大为增强,和谐、健康、向上的外部环境初步形成,学生权益受侵害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同时,该校荣获莆田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林国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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