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 岛
当前,由于粮食、猪肉等副食品价格的上涨,给各级各类学校食堂经营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为了缓解物价上涨给学生生活带来的影响,教育主管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应对,要求各级各类学校一把手要把稳定食堂饭菜价格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一些学校也千方百计给学校食堂水电费减免、价格补贴等措施,确保食堂饭菜价格稳定,使学生生活不受或少受影响。
在这种前提条件下,学校食堂也应该担当一些责任,坚持遵循“保本、微利、诚信”的原则,千方百计拓宽收购渠道,组织货源,积极与周边蔬菜生产基地和粮油批发商取得联系,签署合作协议,实行蔬菜、粮油等大宗农副产品统一采购,减少环节,降低成本,让利学生。市教育局最近下发通知,要求各学校要在食堂承包费中拿出一定的比例,补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稳定学校食堂饭菜价格。
最近,省教育厅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对农村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必须落实到位。按照要求,各地农村寄宿生补助生活费资金只能用于寄宿学生在校期间的伙食补助,改善寄宿生生活,保证寄宿生健康成长;学校不得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给学生。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不得用于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临时聘用人员、食堂炊事员发放工资、津贴、福利补助等人员费用支出,也不得用于购置食堂设备、器皿等其他费用支出。
通知还要求在生活费的发放保障上,各学校应以饭菜票、签字等形式保证补助费的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食堂不得承包经营。已具备采用发放菜票条件的食堂,应统一印制菜票(或电子菜票)按月将生活补助费发给寄宿生,发放菜票应填写领用登记名册表,由领用学生签字,班主任和校长签字确认;暂不具备条件的食堂,可采用提供营养餐形式,如提供蛋、肉、奶、豆制品等营养食品,保证补助费落实到每位寄宿学生。凡是提供营养餐的寄宿制学校,每周应将政府免费提供的食谱及菜价标准在学校食堂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