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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委:集体户口者不能购买两限房属于误传
08/03/01 15:40 来源: 北京晨报 编辑:明俊

 

  

     针对日前某媒体关于集体户口不能购买两限房的报道,市建委相关负责人昨天正式辟谣:单位城镇户籍集体户口是北京市城镇户籍的一种形式,符合经适房准入户籍的要求。外地来京大学生毕业后,取得北京城镇户籍满3年,即可申请。

  日前,北京市建委信访办主任魏霞在城管广播回答在校大学生能否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提问时表示,按照相关政策,外地户籍的在校大学生,办理北京市集体户口的,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后有媒体将此表述报道为北京市集体户口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单位城镇户籍集体户口是北京市城镇户籍的一种形式,符合准入户籍要求。外地户籍人口因上大学来京不能作为申请人,但毕业后,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满3年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按照北京市经适房新政策的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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