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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田新闻网 > 房产频道 > 水煮楼市 > 正文 | | 住房保障的另类推动者 |
| 08/03/29 09:29 来源: 精品购物指南 编辑:明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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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者,概列人臣事迹,令可传于后世。在地产江湖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或身居公司、集团高位,或引潮流于楼市前沿,其一言一行莫不牵动楼市神经。地产列传,即遍访地产江湖中的影响人物,列其精彩事迹,传其独到见解,看其如何推动楼市发展,影响地产走势。
先从一条新闻说起,自从“贫富论”广为宣传后,任志强就被某媒体票选为“全国人民最想揍的十人”之一,网民则对他冠以“人民公敌”的尊称。以至于在一次北京市政协会议上,就当前房地产问题发言时,任志强开宗明义:“我是‘人民公敌’,但我还是要说……”从话语里可以看出任志强的无奈与不甘,说了几句实话(没钱的人确实买不起房)怎么就成了“人民公敌”了呢?
从1998年批评经济适用房制度,到强调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问题应该由政府承担,再到2007年向北京市政府提交建立长期租赁性住房保障制度的提案,任志强一直在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而不断呼告。虽然他过于直接的言论,刺痛了我们的神经,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确立政府的住房保障职责后,我们应该承认,他是住房保障制度的另类推动者。
当前,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的趋势已经明朗,但如何贯彻落实,还需要进一步探讨与完善。带着这一问题,本报记者独家专访了最早向政府提议建立住房保障制度的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
“公敌”其实在为百姓说话
在任志强看来,自己更多时候是在为平民百姓说话。用他自己的话说:“我是在1998年23号房改文件出台后最早向政府建议建立住房社会保障体系的,也是最先向政府建议立法用土地收益金的15%资金建设廉租房等社会保障用房的,同时也是最先要求建立市场与保障各自分设承担责任的,也是最先投入资金连续组织了多年对低收入群体解决保障问题做研究报告的。”
此话不假,在23号文件提出大力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时,任志强就认为这并不能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反而会对正常运行的市场造成冲击。有感于经济适用房可能会沦为部分人牟利的工具,任志强在《再论房改和经济适用房》一文中指出,当政府以低于市场价格把经济适用房售出后,当房屋再次入市时,售房人应补足当初优惠的折让部分,再交由政府转入下一个享受经济适用房政策的购房者手中,否则会有人将当初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按照市场价格出售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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