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经济频道 文体频道 都市频道 教育频道 房产频道
莆田新闻网 > 房产频道 > 水煮楼市 > 正文
名牌房产商也玩猫儿腻?
08/04/03 09:38 来源: 北京晨报 编辑:明俊

 

    凤凰城事件跟踪报道三

    买房人认为开发商解释荒谬难以接受

    楼市维权

    前天,本报接到华润置地就“凤凰城一房许二主”说明函,这是本报自2008313320分别就此事进行报道后,开发商首次主动露面并正式就该事件进行书面回复。在其说明函中首次透露曾购买凤凰城E609号房的前员工已退房,强调“我司不存在一房二卖”。交了房款却发现房子已经卖给别人的先生表示:“华润置地公司的所谓答复,本人认为非常荒谬,不但不能接受,并表示强烈愤慨和质疑。”

    华润置地

    四条说明澄清“一房二卖”

    在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函中,一共列举了四条:“一、我司开发的凤凰城E609号房曾为原我司员工认购,并分别于200410122004115共缴纳房款167396元。二、后该客户因个人原因,不想再购买该套房屋,向我司提出退房。我司同意其退房。三、200678我司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四、综上,我司并未就凤凰城E609号房与杜某达成任何协议,也从未收取过其购买该房的购房款项,关于‘凤凰城一房许二主’的说法显然并不符合事实,我司在此套房屋的销售上,不存在一房二卖的行为。”

    买房人

    名牌房产商也玩猫儿腻

    当天下午,在电话中听到记者对说明函的转述后,杜先生说:“对于华润置地公司的所谓答复,本人认为非常荒谬,不但不能接受,并表示强烈愤慨和质疑。”

    随后,杜先生给本报发来一封电子邮件。具体内容如下:“首先,我是在华润公司的财务部现场交付的现金房款,而且是前后两次,房款收据上也注明了首付款和房款,并且交款人是我本人签字,购房是事实存在的,怎么会未收取过我的购房款项?而且我所能接触到的华润人士有两位,项目经理凌某和售楼员陈某,他们的行为均代表着华润公司。而华润公司表示的所谓从未收取过我购买该房的购房款项,不存在一房二卖行为的解答,是十分荒谬的,属于商业恶意欺诈。”

 

[1]  [2]  下一页
已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作者:不填则为匿名
评论内容:不超过200字,敏感字句请慎重,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相关新闻
主办: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     承办:莆田市互联网新闻中心
联系电话:0594-2211238/2233258   传真:0594-2281852    投稿信箱:ptxw@ptxcb.com
闽ICP备20060502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分)
本网站顾问律师:王洪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