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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针对夹心层住房保障的“经济租用房”方案,进入了姜伟新的视野。在实地调研后,他给予了高度评价。从他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8年会上的讲话来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将之列为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
江苏徐州以“共有产权”为核心的住房保障探索,也是姜伟新重点关注的“创新”之一。这项探索要求出售型的保障性住房,如经济适用房,由地方政府与购房者共享产权。而在此之前,北京等城市对保障性住房的产权制度进行的探索,主要集中于有限产权,即政府优先回购,或者政府收取综合地价款补足与同区域商品房差价的内循环模式。
姜伟新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方向。他认为,市场机制可以较好地适应不同家庭的多样化的住房需求,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在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上处于基础性地位。
对于住房保障体系,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有一个比较完整的思路:低收入家庭依靠政府提供廉租房解决住房难题;中低收入家庭依靠经济适用房等解决住房问题;政府积极研究限价房、经济租用房新的住房政策;高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由市场解决。
对于保障性住房,姜伟新强调,除了现有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之外,鼓励地方根据自身不同情况,以创新的精神,解决大部分群众的住房问题。
对于刚组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发商任志强则表示“担心”,在他看来,住房保障是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土地的供给、金融政策、总量与需求的控制、税收政策的倾斜、生产力量的组织、建设标准的制定、保障标准的选择等等内容。如果仅仅有这个部的机构,但缺少相配套的手段,则这个机构仍不能发挥出作用。
一位不愿具名的经济学者向本刊记者指出,如果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供应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话,中国的住房保障乃至房地产的问题仍旧不能解决,而在国家财政有限的情况下,很短时间内通过保障性住房解决绝大多数人的住房问题并不现实。
“应该看到,目前中国的问题就是房价问题。认为调控房地产不是调房价,就像认为防止通货膨胀不是调物价一样。”在他看来,当务之急是要抑制太多的投机需求,合理引导消费。
“钱”依然是瓶颈
2007年12月25日,建设部公布的消息称,根据中央编办《关于调整建设部机构编制的批复》,建设部内设机构日前作出调整,设置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督管理司(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其主要的职责和使命是针对不同收入家庭提出相对完善的解决住房困难的有关政策。
该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本刊记者,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并没有出台有关住房保障新政策的动向,他所在的司仍在积极敦促各地在住房建设规划中提出保障住房解决方案,对目前广大老百姓关注的、也是政策不甚明朗的限价商品房和经济租用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并不会出台统一的意见,主要由地方根据各地的情况具体来实施。
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的工作并没有因部名的变更而有不同。目前的住房保障体系针对低中高收入不同人群,已经有比较完整的思路,下一步更多的则是地方政府执行问题,以及根据各地情况的创新。
在1998年结束福利分房之后,住房保障一直是“短板”。近年来,各种问题不断显现,城市地价不断创出新高,房价节节攀升。
从2004年的“71号令”到2005年的“国八条”、“新八条”、“25号文”,再到2006年的“国六条”、“九部门37号文”,各项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不断出台,但房价却越调越高。
2007年8月,国务院24号文,即《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出台,明确提出要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据包宗华回忆,当年政策对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力度过大,渴望“以地生财”的地方政府不愿实施,只有北京等城市陆续在进行建设,但比例远远不够,加上建设面积、购买人群界定不严格,出现了“开宝马车住经济适用住房”的现象。
时至今日,“钱”依然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瓶颈。以廉租房建设来看,建设部、民政部的一项调查显示:全国城镇低保家庭中约有400万户住房困难。目前,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主要是这400万户低保家庭,截至2007年年底,已经有95万户低保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其中,有68万户是2007年一年解决的,远远超过1998年到2006年解决的数量。
另据建设部测算,目前全国仍有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近1000万户,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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