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中央财政将有68亿元投向廉租房建设,比去年增加17亿元,同时地方政府也被要求增加这方面的投入,而事实上全国所有城市都建立起廉租房制度还只是2007年年底的事。学界关于廉租房的争论一直持续着,有人担心廉租住房会成为地方的短期政绩工程,也有人对廉租住房的公平分配态度悲观,甚至学者们还讨论了很多细节问题,包括廉租房制度究竟建房子还是发补贴,要不要都建在郊区,会不会成为贫民窟等。
廉租房的话题也引起了政协委员的关注,在北京市政协今天通过网络公布的今年重点督办的18个提案中,《关于现行廉租住房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建议》提出了这样的担忧:“现行廉租住房制度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这些问题不解决,对于实现廉租住房政策的目标,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实现社会公平将是很大的阻碍。”
房源、资金考验廉租住房
据业界人士介绍,目前廉租住房的房源主要有4种:空置的或现由最低收入家庭承租的符合廉租标准的公有住房;政府和单位兴建或购置的廉租住房;社会捐赠的符合廉租标准的住房;廉租对象在社会上租住的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住房。
“但实际上,通过这4种途径所提供的廉租住房房源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北京市政协委员的这份提案说。
首先在现有廉租房房源这一块,由于通过住房制度改革,我国目前城市中的公房多数通过房改售给了个人,能腾退的和正由最低收入家庭承租的为数不多。
另外,在建设上,廉租房建设投资大、周期长。需要综合协调国土资源、建设、发改委、财政、房管等多个政府部门,“这无疑在某种程度上大大增加了行政成本,降低了行政效能。更深层次上,如果考虑到现实中部门利益博弈,难保政策执行不走样变形,偏离施政者之初衷。而受我国经济水平的影响,社会捐赠廉租住房也难有大的作为。”
该提案认为,即使目前应用最广泛的廉租对象租住社会住房的模式,也存在房源难找等很多问题。与众多需要政府提供廉租住房的家庭急迫的住房需求相比,房源不足是目前廉租住房制度推进缓慢的一个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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