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将统一调整为12%,月缴存上限也由目前2166元提高到2392元。 【北京公积金缴存比统一至12%】
此前北京市各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从8%到12%都有,此次调整为统一比例12%,有利于解决单位之间的公平缴费问题。如果各单位内部不进行工资结构的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统一上调,对于原来缴存比率不到12%的单位职工来说,还相当于普调了一次工资。
但是,统一缴存比例充其量能够部分解决同一地区内部不同单位之间的缴存公平问题。住房公积金还有一个功能,就是通过缴存比例和固定金额上限提高的办法,弥补现行个税制度中的一些缺陷。
按照新标准,处在平均收入线的北京普通双职工一年可以多存6400元左右的公积金,可谓一笔不小的收入。其中光个税一项就节约了数百元,比个税起征点从1600元上调到2000元作用更明显。它说明了一个问题,就是虽然现在个税标准执行的是并不完全公平合理的全国统一标准,没有充分考虑到各地收入水平、生活负担的巨大差异,但各地却可有效地通过公积金缴存制度适当消除、弥补个税的缺陷。
因此,北京月缴存额2392元的最高上限仍有些保守。这个上限是按照2007年北京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12%确定的。即200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322元?00%?2%?=23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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