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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协调”3人判刑
2006年2月,3人先后被警方带走。安吉县公安局所提供的报案材料称,他们接到了安吉县开发区管委会的报案,称夏树理等3人敲诈勒索。据知情人透露,对抓3人及如何定罪一事,安吉县领导专门组织召开会议,会后,3人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据3人的律师透露,因为上面定了调子,警方最终不同意对3人取保候审。
2006年8月22日,安吉县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夏树理、夏树云和刘晓慧有期徒刑6年、4年和2年。
羁押9个月终审改无罪
3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此案引起浙江省委领导的关注。随后,湖州中院审判委会员专门进行了讨论并作出决定。湖州市中级法院认为,夏树理姐弟索赔是基于在房屋拆迁、坟墓搬迁中享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而提出,故三上诉人不具有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故意,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2007年6月5日,湖州市中院终审判决3人无罪,当庭释放。
3人随后向安吉县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其中刘晓慧要求包括房屋、祖坟灭失及精神损失在内的赔偿约102.9万余元。今年1月17日,夏树理和夏树云先后获得国家赔偿。其中安吉县政法委维稳办补偿姐弟俩分别为16.8万元和2万元。
令刘晓慧蒙羞的是,在她被羁押在看守所期间,正巧央视来看守所拍所长的先进事迹,取了刘晓慧一个特写镜头。之后,央视新闻联播以及众多网站作了报道,对刘晓慧造成了广泛影响。刘晓慧要求赔偿义务人加倍补偿,并在互联网上说明真相,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礼道歉。
据《民主与法制时报》
(文中朱辉、刘晓慧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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