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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适房无法落实 房管局公开道歉
08/05/12 09:24    来源: 工人日报    编辑:明俊

 

    20077月,沙门村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认定通源公司同沙门村村委会签订的征地协议无效,导致项目建设无法继续进行。

    “我代表房管局承诺,两小区858户中签家庭的住房问题都将得到圆满解决。”贺明理说,为尽快解决项目的土地问题,郑州市房管局通过市、区两级政府,做了大量的沟通、协调工作,多次开会商讨解决办法。

    目前,经沙门村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将提供位于国基路北、高皇路东的土地(原通源国际土地,位于原北文雅二期土地南200米),用于建设经济适用房,安置两个小区的中签家庭。如果想早点住上新房,也可以到“湖光新苑”和“滨河花园”两个小区选房。

    截至昨日,已有310户入围家庭,决定在“湖光新苑”和“滨河花园”两个小区中选房。

    政策需完善,拟建联动机制

    北文雅二期、通源国际一期的用地没有落实,为什么就参加摇号了呢?

    贺明理说,政府的初衷是希望通过摇号,督促开发商和村委会加快小区建设步伐,出现这种情况确实在意料之外,这毕竟是个别现象。

    他表示,今后,如果再摇号或采用其他方式销售经济适用房,必须等到项目的土地证落实后再向社会公开。同时,房管局将建议政府出台政策,确保已签订协议的经济适用房土地落实。

    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应该是划拨用地,但现实情况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政府的储备土地必须推向市场招拍挂,这样的土地不可能便宜。因此,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土地,绝大多数是城中村的集体土地,很多情况下征地协议说不算就不算,变数比较大。同时,相对便宜的经济适用房,对财政、GDP的贡献小得多,区政府对此普遍不感兴趣。

    贺明理说,针对这种情况,今年年初,郑州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由各县()、区政府负责辖区内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土地供应,并参与项目的筛选、评估、把关和招投标工作。不提供土地的,直接追究县()、区政府的责任,处理责任人。

    据介绍,目前,政府正在协调建立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具体办法正在制定中。将来,郑州市房管、发展改革、建设、财政、国土、规划等部门,将建立联动机制,开通“绿色通道”,进行经济适用房建设的联审联批,使经济适用房的土地、规划、建设、销售等各种手续办理更加快捷和便利,进一步加快经济适用房的开工进度。(肖树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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