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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特殊情况还在于,对于众多的大型国企慈善捐款行为如何界定?是否体现了企业的真实财富与企业的真实文化?
此次地震建设银行捐款5104万元,国开行1000万元,农业银行1500万元,中国石油2300万元加10万吨成品油,人们担心这些济急善款是否意味着政府重复左口袋进右口袋出的行为?尤其是中国农业银行、中国石油等公司,前者尚未完成股改,据估计其股改财务成本将达到8000亿元人民币以上,目前捐出1500万,日后从政府与股民手中拿走数千亿,这种捐款显然是财政划拨的背书。而中国石油目前生存维艰,政府不得不对中石油、中石化进行救助,从4月起对两大石油公司采取成品油和原油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从4月1日起,中央财政将对进口原油加工所形成的亏损进行补助,同时政府正研究提高特别收益金的起征点,如由目前的40美元提高至60美元,或把征收税率由20%-40%降到10%-20%水平。因此,这些享受政府补贴的国企的捐款活动与其说是企业的慈善行为,不如说是公共财政的转移行为。这种善款显然不是企业财富与企业文化的真实体现。
善款需要专业使用与透明的监管,高效使用善款是对财富的最大尊重。美国的慈善法律与退税制度,与强有力的民间团体,搭起比尔盖茨等慈善大厦。我国在这方面有很多事要做,民政部承诺公开此次震灾每笔善款用途,建立严格的审计制度,这是一个进步,但还不够。我国的善款使用效率低于国际平均水准,通过有效的途径,建立善款退税制度,允许媒体跟踪善款使用情况,将使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一倍以上。
如果有关方面能够放开民间团体与媒体监督,人性光辉得到制度保障,就会赢得越来越多的人的信任。此次大震灾由善款、由灾难财富观所体现出的人性光辉,将能传之久远,造福后人。(叶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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