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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锋更认为发行公司债可以把金融系统的风险降到最低。
实际上,早在去年管理层就明确表示支持房地产企业发行公司债。去年6月,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李伏安表示,今后地产企业融资应避免走“银行贷款”、“上市股权售让”两个极端,大型房企在投融资过程中应该考虑更多选择一些中间产品--公司债券。2007年8月,证监会正式颁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公司债发行工作正式启动。按赵强的分析,房地产公司之所以愿意发行公司债,一是因为本身行业利润很高,资金压力大。二则是往年房地产公司融资都很活跃,而且证监会与交易所也在推动公司债的发行,因为相比股票市场,公司债发行还算相对的新生事物。
截至目前,各研究机构业对房地产企业发行公司债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南京证券研究所包晓霞认为,房地产上市公司股份增发和公司债发行方案陆续获批,市场的观望情绪将告一段落,有助于房地产市场回暖。
东方证券6月11日发布投资报告也指出,保利地产发行43亿元公司债获得证监会审核批准,将为公司未来的快速发展提供重要的资金支持,公司的资金实力得到进一步加强。由于公司在行业中的龙头地位和未来业绩增长具有较强的确定性,东方证券维持保利地产“买入”的评级。
据中投证券李少明测算,保利地产财务状况良好。截至今年一季度,保利地产资产负债率为72%,扣除不需要对外实际支付现金的预收账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为45%。截至去年末,保利地产存货及预付款占总资产的比例为84%,其中,土地储备占27%,在建工程占52%,开发产品占22.3%,货币资金占11%,其他资产占2.75%,资产结构合理,资产质量优良。该公司负债结构也比较合理,偿债风险低,在总负债中,预收账款占比为39%,银行贷款占比为42.3%。
保利地产则表示,公司上市后,成功地打通了资本运作的渠道,财务抗风险能力和偿债能力明显增强。去年同期68亿的公开增发,以及此次43亿公司债的发行,为公司下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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