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有群众投诉,今年年初,市房管中心个别工作人员伙同镇海街道长寿社区干部,对旧店房出租,每间硬性收取租赁登记费180元,不出示相关收款依据,要求取消收费。
调查:市建设局对此十分重视,责成荔城区房管中心组成调查组,深入现场调查。
经查,荔城区房管中心于1996年起分时段在相关社区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一般一年进行一次。镇海街道长寿社区租赁备案登记工作于今年5月份开始,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屋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非住房租赁手续费的收取,房屋年租金在2万元以上,每件次房屋租赁手续费为年租金1%”。经调查摸底,该社区的实际房屋月租金为2000元左右,按规定应收240元/年,为减轻群众负担,实际收取180元/年,出具省财政厅统一收费票据,并办理《租赁备案登记书》。反映问题与事实有出入。
结果:荔城区房管中心表示将本着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宗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收费透明度。对有异议的群众给予耐心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