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网络版权监管平台一期工程投入800万元,将把经过授权的影视、音乐等作品逐步纳入其中,功能类似于搜索引擎,一旦搜索发现未经许可授权的网站传播这些作品,系统将会对网站发出通知,要求删除;如果不删除,就要进行查处。“这样做会提高(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工作的效率,也会更加准确。”阎晓宏说。目前网络版权监管平台的二期正在申请立项。
2007年8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第三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共办理网络侵权盗版案件1001件,是2005年、2006年两年办理案件总和的1.6倍。
不提倡负面网络恶搞
据新华社北京1月17日电 对于网络“恶搞”行为,需要作一些法律上的区别和界定,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说。
“我认为有一些属于娱乐性的,如果当事人彼此都不介意,不一定要深追究责任。”阎晓宏说。他同时强调,如果对于作品的使用量过大,也没有经过许可,或者“恶搞”的内容对当事人的名誉、对当事人的人身产生了负面作用,这样的行为是不提倡的,“如果权利人主张权利,需要通过法律程序由法院界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重罚网络侵权盗版行为
据新华社北京1月17日电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说,在当前网络侵权盗版问题比较严重的情况下,应该在法律框架内从重处罚。“一定要让侵权的代价和成本使犯罪人感到不能再从事这种行为。”阎晓宏说。
据介绍,目前我国处罚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依据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关于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按照规定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可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没收用于传播侵权作品的工具;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进入宽带网络时代
综合新华社北京1月17日电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17日发布的《第2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各种宽带用户的总和占网络用户总数的85.9%,其中ADSL上网比例已经达到了46.5%。我国已经全面进入宽带网络时代。
网民2.1亿今年超美国
《报告》显示,截止到2007年底,我国网民总人数达到2.1亿人,宽带网民数1.63亿人,手机网民数达到5040万人。
目前我国网民总数以500万人之差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CNNIC预计在2008年我国将成为全球网民规模最大的国家。尽管我国网民数的增长使得互联网普及率提高至16%,但仍低于19.1%的全球平均水平。
新增网民四成来自农村
《报告》显示,2007年,在我国7300万新增网民中,有2917万来自农村,占新增网民近四成。截至2007年底,我国农村网民数量达到5262万,年增长率达到127.7%。
娱乐成最重要网络应用
《报告》显示,我国网民首选的互联网应用发生了转移,娱乐代替电子邮件已成为我国互联网最重要的网络应用。前七类网络应用的使用率排序依次是:网络音乐、即时通信、网络影视、网络新闻、搜索引擎、网络游戏和电子邮件。
网游企业成就业热点
《报告》显示,网络游戏公司正成为继互联网企业之后我国的又一就业热点。去年,我国游戏产业增加了近1万个工作岗位,同比增速是上一年的近5倍。
报告认为,从整体来看,目前我国游戏产业人才仍然处于稀缺状态,尤其是有经验的员工成为各大游戏公司争抢的目标。
第三届中国网络音乐节在线报名参与人数超过300万,参与观众人数超过3000万。图为荣获网络歌手冠军的苏勒亚其其格。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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