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9月26日电
台湾“高检署”特侦组21日侦结
特别费案,
吕秀莲遭起诉。吕秀莲委任律师洪贵参25日指出,全案侦办期间,吕秀莲从未供述曾指示幕僚搜集他人发票,借以核销特别费,检察官甚至从来没问过这个问题,就自行推论认定吕秀莲涉嫌贪污,这种办案方式让他感到错愕。
起诉书指出,吕秀莲自2000年12月到今年5月为止,在每月月初或月中,指示“副总统办公室”主任苏妍妃、科员许晏祯搜集包括苏女的妹妹、许女的先生等亲友发票,诈领每个月的特别费,总金额达新台币5636517元。
据台湾“中央社”引述洪贵参表示,吕秀莲、苏妍妃、许晏祯三人侦讯时他都在场,苏、许两人确实有搜集他人发票的情形,但从未说过是在吕秀莲指示下所为,检察官甚至没有问过这个问题,却径自心证推论吕秀莲贪污,这种心态令人质疑。
洪贵参说,翻遍整本起诉书,并没有看到检察官论述过程,无法理解吕秀莲为何遭到起诉?吕秀莲得知遭到起诉后的第一个反应是“晴天霹雳”,他则是感到错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