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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虚假种养广告欺骗农民

莆田新闻网 www.ptxw.com  2007-8-30


  时下,部分农民已经开始为夏收秋种的种植、养殖在做准备。然而,有些不法公司开始大量发布养殖、种植、加工等虚假违法广告。在这些违法广告中,少数经营单位往往会作出若干不切合实际的承诺,部分农民在看到广告后,没有认真核查对方履行合同能力和诚信程度,就按照广告上的要求,要么立刻汇款购买养殖项目,要么和这些公司草率签下种植订单,要么就匆忙购进公司提供的所谓“优良”品种,结果难免上当受骗。
  据了解,部分别有用心的公司在广告中往往会宣称,只要种植公司提供的品种,保证获益丰厚,回报快,从而误导农民上当受骗。如某公司成立一年多来,多次利用张贴小广告或到电视台刊发广告,宣称养殖德国进口的优质兔“包回收、包技术”,每只兔子半年就可以尽赚100元。一些发财心切的农民在看到广告后,纷纷和公司签订养殖合同,而且按照合同中的规定,缴纳了保证金,购买了幼兔。半年之后,当这种所谓的德国兔子长到合同规定的规格时,这个公司负责人却不知去向。
  在工商行政部门接到的举报、投诉中,受骗上当的农民大有人在。某镇的蔡某按照广告上所宣称和某种植公司签订种植中药材的合同,购买了600元的甘草、天麻等种子,种完之后三个多月还没有长出苗来;蔡某花了300元买了芦荟苗,并且和公司签订了合同订单,但是到了收购的季节,芦荟公司的验收人员却百般刁难,一会儿嫌芦荟的叶子长得不够大,一会儿嫌芦荟的叶子厚度不够。
  为了取得农民的信任,这些公司在广告中不但宣传说项目赚钱快,而且还装模作样地“警告”农民种植户:“种出来的农产品,只能卖给本公司,不能卖给别人,一旦公司发现农户把产品卖给别人,将依法追究农户的责任。”这些宣传更让农民深深信信公司肯定会收购他们生产出来的产品,而且公司对如果不收购农户的产品应该如何处理却没有说明。有的公司在宣传广告中,还对产品的质量作了苛刻的要求,但实际上达到要求的产品很少,但是在签订合同时却宣称“基本上都能够达到要求”,使农户误认为自己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是由于自己技术上的问题,而不是种植公司在欺骗自己。
  在此,城厢区工商局提醒广大农民,在接受一些公司的养殖、种植合作以及加工项目时,对公司的广告宣传必须十分慎重,不可轻信。第一不能轻易相信来路不明的小广告。特别是刊登在非法报刊、小报纸的广告或者街头巷尾散发的小广告,千万不能轻易视为“商机”。第二不能轻易相信那些预收订金的广告。有些公司在广告中要求,只要农民先交一定数量的金钱,就保证提供优良品种,转让的先进技术绝对没有问题,如有任何问题,就双倍返还订金。第三不要轻易相信脱离实际情况的广告。不能听信“适合于任何地区的土壤、任何家庭”的宣传,因为各个地方的自然条件和生产条件各不相同,种植或者养殖的条件更不相同,因此,必须根据本地或者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进行权衡利弊,来购买农产品和签订合同,而不是仅仅凭着公司的一家之言而盲目相信,最后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蔡清清 冯世豹)
[来源:莆田新闻网][责任编辑:陈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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