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来,重庆市和各区县共建立了41个法律援助机构,各乡镇街道分别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系点,初步建成三级法律援助工作体系,法律援助队伍不断壮大,经费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办案数量不断增长,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在办案过程中,广大法律援助律师尽职尽责,不畏艰难曲折,最大限度地帮助受援人。璧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在为农民工张远云提供工伤赔偿法律援助时,先后经过5次工伤认定、5次行政复议、3次一审诉讼、2次二审诉讼。在接二连三的挫折面前,病情日益恶化的受害人完全绝望,妻子也耐不住贫苦离家出走。但承办律师没有放弃努力,千方百计调查取证,终于在第6次诉讼中赢得胜利。2005年9月,受害人终于拿到了高达29万多元的各项赔偿。
今年5月以来,重庆市开展“法律援助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实现“应援尽援”。从今年起,重庆市将按照每件1100元的标准拨付法律援助办案经费。据测算,实现“应援尽援”目标后,重庆市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将达到2.5万至3万件。重庆市政府决定,由市财政和各区县财政共同负责,每年拨款300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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