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机关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加强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积极构建覆盖社区和农村、街面及单位内部的三张防控网络,有力地推进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据统计,2003年至2006年,全国发生的入室盗窃、入室抢劫案件年均下降5.6%、9.3%;爆炸、持枪犯罪、投毒案件年均下降16.6%、8.8%和20.1%。
针对动态社会环境下维护社会治安的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大力推进警务勤务制度改革,在派出所、巡警队等基层所队实行主副班制、弹性工作制等灵活多样的勤务模式,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摆上街面,部署到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群众需要的部位和时段上,精心构建街面巡逻防控网络,有效提高了街面见警率,打击和震慑了街头“两抢”等犯罪活动。
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加强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积极建立“单位负责、政府监管,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新机制,并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平安单位”创建活动,推动构建了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络,强化了单位内部治安安全防范工作。2005年6月公安部推出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 。
以来,全国发生的涉校案件和安全事故明显下降,群众对学校治安秩序的满意度明显提高。2003年至2006年,全国发生的盗窃、抢劫银行案件连续下降,降幅达一半以上。
5年来,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命案侦破、治爆缉枪、禁毒人民战争等一系列专项斗争,始终保持了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同时,大力加强公安派出所、巡警队等基层所队建设,强化实有人口、公共复杂场所和爆炸、枪支、剧毒等危险物品治安管理,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提高了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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