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部门的统计,截至2006年年底,有登记在册的在涵江区就业的外地人员已经超过7万人。外来人员的大量涌入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丰富多元化人口资源、实现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同时,也给当地政府部门带来了诸多服务和管理等方面的社会问题。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就是外来人员的犯罪问题。
如何依法加强对外来人员管理,切实维护外来人员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外来人员参与经济建设,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和归属感,成为推进新兴工贸城区平安建设和依法治区建设中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涵江区法院组织以院长张金仁为组长,刑庭、研究室等课题组成员的调研组,针对近年来的外来人口犯罪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对犯罪特点、成因进行数据分析,提出了预防外来人口犯罪的有效措施,这对该区城市化进程中的平安建设具有启示意义。
该院从近年来刑事案件的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外来人口犯罪占据比重大且呈逐年上升趋势。2003年至2007年上半年,该院共审结刑事1697人,其中外来人口犯罪779人,占全部刑事案件的46%,并呈逐年增多的趋势。据统计,2003年以来,外来人员犯罪人数分别是151人、178人、182人、185人、2007年上半年83人,所占比率分别是41.14%、48.92%、45.75%、45.68%、50.6%。经调研分析,外来人员犯罪的主要特点是:
犯罪主体呈“二低三高”特征
从年龄上看,外来人员犯罪年龄相对较低,多在20岁—30岁之间,约占外来犯罪人员犯罪总数的60%;从文化程度上看,大部分外来犯罪人员文化水平低。据统计,在外来人员779人犯罪中,文盲89人,占11.42%;小学文化125人,占16.04%;初中文化328人,占42.1%。由于文化水平不高,导致职业技能差,谋生能力弱,因此,外来人员经过短期培训后,大多在鞋厂、电子厂、服装厂从事简单的工作,或是在对职业技能没什么特殊要求的服务业和建筑业两大领域,而一些文化水平较低、好逸恶劳的外来人员则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当然,也有一些外来人员在公司、企业担任一定职务的组长、车间主任、经理等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谋取私利而走上犯罪道路。
从量刑上看,外来人员重刑比率高。在779名外地人员犯罪中,处3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17人,占40.6%。从犯罪主体的人身危险性看,有的外来人员主观恶性程度高,社会危害性大。一些外来人员自持不是本地人,自以为作了案可以一走了之,在茫茫人海中警方难以寻觅他们,就有恃无恐,心狠手辣,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他们一般集中在盗窃、抢劫、故意伤害、抢夺、绑架等几类性质较为恶劣的刑事案件。据统计,2003年以来,在外来人员犯罪中,盗窃252人,占该类犯罪人犯65.28%;抢劫183人,占59.22%;故意伤害78人,占35.78%;抢夺49人,占87.5%;绑架21人,占65.62%。另外,外来人员重新犯罪率高。在120人罪犯中,其中外来人员89人,占全部罪犯的74.16%,占外来人员犯罪总数的11.42%。
团伙性系列性案件多
外来人员犯罪一般以宗族、血缘、乡土和村落为纽带结成犯罪团伙。他们认为,这样联合起来作案,一都是自己人,融洽、心齐,作案成功率高;二是亲朋好友,即使被抓,宁可一人承担也要保护其他共犯不受打击。
同时,少数外来人员来到本地后不寻找工作,专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流氓恶势力犯罪增多。如通过替人出头打架等寻衅滋事行为收取一定的“劳务费”或“香烟钱”,有的外来人员在公共场所肆意抢夺、敲诈、抢劫,行为肆无忌惮。
有的外来人员犯罪开始向组织化发展,突出表现在组织卖淫上。有的是妻子、姐妹或女朋友卖淫,丈夫、兄弟或男朋友负责招生意、警戒,防止被公安人员抓住。有的是卖淫女同乡之间形成互联网络,如有人在做“生意”时,其他人会帮忙望风,一旦发现类似公安民警的“可疑人员”就发出警告以逃避打击。
以侵财型犯罪为主
一些外来人员文化程度低、无技术专长,有的在农村原本就是好逸恶劳的人,进入城市后既不想出力,又想多捞钱,于是便用犯罪来圆自己的淘金之梦。他们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流窜作案分子就是以盗窃等侵财犯罪为职业,以现金、金银首饰、通讯工具等财物作为作案的首选目标。据统计,在779名外来人员犯罪中,有521名是属于抢劫、抢夺、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侵财型犯罪,占全部外来人员受刑事处罚数的66.88%。
随着打击力度的加大,有的外来犯罪人员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去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时随意性较大的作案方式,开始把从事违法犯罪作为在本地的谋生手段。他们在作案前往往会进行周密的准备,如选目标,踩点,作案后如何逃避打击都考虑得异常周密,有的还有固定的销赃渠道。
预防外来人口犯罪的建议意见
改变管理理念,确立外来人口保障体制。政府部门改变传统的行政、经济处罚等管理手段,以服务促管理、变限制为疏导、以平等的眼光看待流动人口,消除外来人员的自卑感,并建立起外来人口救济制度,在一些外来人口失去经济来源或因伤残、疾病等意外情况陷入绝境之时,给予适当的救济,防止其铤而走险,违法犯罪。
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要将外来人员的租房手续置于政府的外来人口管理部门的视线内,在办理租房手续的同时办理其他外来人口必办的诸如人口登记、计划生育验证等手续,使城市房屋租赁管理也纳入规范,为政府管理外来人口提供真实重要的信息。
加强普法教育。把“维权”教育作为对外来人口普法的切入点,给外来人员普及刑法、民法、劳动法、治安管理条例、城市卫生管理等生活中常用的法律知识。
建立纠纷解决机制,防止民转刑。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来建立一套有效简单的权利保护机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以建立多种纠纷解决渠道。
依法审判,发挥刑法惩治与教育功能。既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发挥刑罚的效果,又要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对那些轻微的财产犯罪、过失犯罪,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不大、具有从轻等情节、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法律规定该罪名可以单处罚金或根据情节可以被判处缓刑的,一般予以适用。对于在判决宣告时,已经被关押了数个月,可以直接判处短期刑罚,让其回归社会。( 黄志强 王德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