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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司机钱财被判刑

莆田新闻网 www.ptxw.com  2007-11-19 [来源:湄洲日报]


  近日,城厢区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分别判处两少年方某和林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和2年,缓刑3年,并分别处罚金5000元,两少年后悔不迭。
     2007年6月7日凌晨3时50分许,方某和林某共谋后窜到城厢区凤凰路口,骗雇张某驾的士到城厢区华亭镇浦柳村。当车行至濑榜路浦柳路段一石材厂附近时,方某一手卡住张某的喉咙,一手持一把水果刀抵在其后腰,并命令其把钱交出,两人抢走张某的“联想”手机1部及现金300元,之后两人逃离现场。方某被群众及张某当场抓获归案,林某也于2007年6月20日到公安机关自首。
  经审理查明,方某和林某均初中未毕业辍学回家,后在外打工时相识,双双因违反工厂规章制度被开除,又企图通过抢出租车获取不义之财,导致走上犯罪道路。(可 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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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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