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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手机获刑4年多

莆田新闻网 www.ptxw.com  2007-12-12 [来源:湄洲日报]


  被告人陈某、林某进因犯有抢劫罪,近日被涵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各4年零6个月,并分别处以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查实,被告人陈某、林某进两人合伙于今年6月28日晚,分别骑一部自行车窜入涵江区白塘镇白湖公园内,见一对正在谈恋爱的青年男女,即上前动手推搡男青年,并抓住衣领进行威胁,当场劫取该男子身上手机一部(价值约人民币360元左右)。同年7月3日晚,两被告再次窜入该公园伺机作案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徐瑞林  欧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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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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