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自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禁止传销工作以来,各地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由于传销人员活动隐蔽,组织严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已经成为当前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辽宁省综治办、省工商局、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围绕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大力开展无传销乡村、社区、家庭、学校等创建活动。另外,在打击传销工作的考评机制方面,通知强调,要对考评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考评工作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责任,绝不手软。
据了解,近年辽宁的传销活动呈上升势头,并由此经常引发恶性事件。从参与者的地域上来看,在辽宁参与传销的人主要来自四川、贵州、广西、内蒙古等一些较为偏远且不发达的地区。警方发现,辽宁的传销活动目前表现为三个新特点:一是参与者低龄化趋势明显;二是行为方式更隐蔽、改大规模聚集为小规模多点聚集;三是欺骗手段更为狡诈。这些都给打击处理增加了难度,最终促使政府下决心根治这一“顽疾”。(记者范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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