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连日来,涵江区环保局严厉查处赤港开发区环境违法行为,对5家正在建设厂房的企业,严格要求其按照环评审批要求,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同时,对4家环保设施已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的企业,强化日常监管,确保环保设施正常投入使用。对12家存在不同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作出相应处罚:对1家存在偷、漏排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家未配套建设环保处理设施的作出责令停产并处罚款;对5家尚未配套建设环保设施投入生产的企业,责令其停产,并处相应的罚款,并要求其进行限期治理;对5家已部分建成环保配套设施的企业,督促其加快进度,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处罚款。(黄慧 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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