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5月19日下午,鲤城工商所执法人员将仙游县工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福建某股份有限公司仙游分公司负责人手里。该企业因商标侵权被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4月25日,根据举报,该所执法人员立即出动,在鲤城街道一商场查获当事人销售假冒BOSS PABINI衬衫一案。
经查,庄某持有该局核准注册的经营服装、服饰、鞋帽销售的营业执照。据其交代,他于3月初从泉州市小商品街一流动地摊上,以每件130元购进假冒BOSS PABINI衬衫6件,购后置于自己企业在仙游分公司的商场内销售。至案发止,庄某以每件167元售出假冒BOSS PABINI衬衫5件,售价835元,未售出该牌衬衫1件被执法人员当场查扣。
仙游工商部门依据经营者的上述违法事实,执法人员的现场检查笔录,违法者的陈述等为证,依法立案进行查处。
庄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属“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依据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之规定,责令庄某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没收其未售出的假冒BOSS PABINI衬衫1件;对他处以1000元罚款,上缴财政。 (郑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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