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小车频遭盗窃
2007年4月4日凌晨2时许,荔城警方接到一位车主报案,他称将自家购买不久的1辆白色五菱牌微型面包车,于4月3日晚8时30分左右停放在荔城区镇海丰美小区的某粮油食杂店门口,检查稳当后就上楼休息,直到一位客户要求连夜帮忙运输货物就匆忙下楼,来到停车原地发现面包车不翼而飞了。
正当荔城警方介入五菱牌微型面包车被盗案的调查期间,2007年4月6日上午,就接到类似的警情通报:一位受害者向莆田警方称他于4月5日晚9时20分许,把1辆车牌号为闽B1801X灰色的五菱牌微型面包车停放在城厢区南门农贸市场某门口附近,第二天清晨6时许准备出车时,发现面包车被盗。
公安机关组织警力追查偷车大盗,并整合各警种的力量,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整治行动。盗车分子暂时不敢作案,但过几个月后,又开始盗车了。
2007年9月11日上午7时30分许,警方又接到一位受害者报案称,他于9月10日晚11时30分许,将其1辆车牌号为闽B6502五菱牌小型客车停放在市区胜利北路某单位门口,夜间被盗了。
2008年2月28日上午6时许,荔城警方再次接到报警:失主称于2月27日晚11时30分许,1辆车牌号为闽B1961X五菱牌微型小车停放在荔城区拱辰社区六城门三叉路口附近被盗。
省、市对系列盗车案予以挂牌督办
莆田市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等地接二连三发生“五菱”牌面包车和小轿车被盗案件,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各界和群众的关注。
荔城公安分局成立侦破全案领导小组,所有领导按照包片职责分工,全部列入侦破全案领导小组成员,整合各警种力量配合出击,并决定组织刑侦大队重案二中队迅速成立专案组,一边展开秘密与公开相结合的深入细致侦查工作,一边对案情进行实事求是的科学研判,缜密分析后逐级上报案情侦查的进展情况的同时,积极向上级领导提供指挥破案决策信息,取得了上级领导的支持,周密协调各警种的高效配合,全面实施串并案展开侦查和信息资源共享。
为迅速有效地打击犯罪分子疯狂作案的嚣张气焰,摧毁作案团伙,稳定社会治安,增强群众安全感,又鉴于所该系列案件经济损失较大,影响重大,福建省公安厅、莆田市委、市政府将“城区系列盗窃汽车案件”予以挂牌进行督办。
荔城公安分局领导和专案组迎难而上,层层落实,全力以赴破案攻坚,开展以打击“两抢一盗”为主线的各种统一行动。
抓获吸毒“瘾君子”揪出盗车贼
专案组民警在侦查工作中得悉,租住在城厢区南门农贸市场附近的来自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的邹某明、“阿星” “吓峰”“吓天”“大胖”等人,其身边周围也有人会开车,但这些人无所事事行踪不定,白天黑夜聚散无常,虽无固定的经济收入却能时而吸食毒品等经济挥霍的不良迹象。
经过精心组织和严密布控,并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于 2008年3月13日晚11时许,荔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重案二中队全体迅速出击,先后在城厢区南门农贸市场附近等地,抓获吸食毒品的违法犯罪人员邹某明、吴某华等人,缴获大量螺丝刀、剪刀、锤子、扳手等作案嫌疑工具。
经查,犯罪嫌疑人邹某明、吴某华交待了吸毒、撬盗“五菱”牌微型小车的犯罪事实。还交待伙同“吓峰”“吓天”“大胖”等人自2007年10月至2008年2月在莆田市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等地,多次撬盗“五菱”牌微型面包车、小客车、小货车和小轿车。
犯罪嫌疑人邹某华后悔莫及地说起自己第一次吸毒的经过,2005年间,他的老乡在福清市开了一间小饭店,就应邀前往帮忙。一天,他的老乡给一小包白色粉末,他尝试了第一口,就渐渐地染上了毒瘾。2006年初,邹某回家后,用手套遮盖手臂上吸毒打针的针眼,仍被平时对他管教严厉的父亲发现了,被强制戒毒,并要他保证以后不再吸毒。身体逐渐恢复的邹某就带着老婆孩子于2007年来到福建先后在晋江、莆田等地打工,租住莆田市城厢区南门农贸市场附近。
他在莆田城乡之间找了好几份工作,不是嫌工作太累就是太脏。于是就与乡友混着得过且过打发日子,并经常聚赌起来。应了“十赌九输”的教训,接连输钱惨败不堪,欠下赌债。邹某的老婆因此带着孩子离开了他,并对他进行劝戒,可邹某不但没有悔改,还愈赌愈凶,愈赌愈大。
有一天,邹某的老乡赌瘾发作,却囊中羞涩,看到莆田满街跑的是汽车,就说邹某学过驾驶,特别是对“五菱”牌面包车和小轿车等性能十分了解,撬盗比较容易“得手”。2人一拍即合,决计盗窃汽车销赃以供挥霍。于是,一场疯狂的作案罪恶就此一发而不可收拾。他们伙同他人进行作案分工,特别是针对晚上停放在街道旁边、居民楼下,无人看管且防盗性能差、没安装或忘记锁上方向锁、电子防盗锁等有效的防盗设施、容易打开车门点火起动驾车逃离现场,作为重点侵袭目标。一组负责踩点望风, 另一组用螺丝刀撬开车门,破坏防盗锁和电源线路,强行起动汽车后,便开车逃离现场。他们从每盗一辆车所需的5分钟时间,撬盗熟练到极其短暂就可得手。
2008年1月中旬的一天凌晨2时许和3时许,盗窃汽车作案团伙犯罪嫌疑人邹某明、吴某华分别窜到城厢区凤凰山办事处新塘居委会新塘市场路旁边和南门吉祥街,分别对停放此地的一辆挂闽B8522X“五菱”牌面包车和挂闽B26512X “五菱”牌面包车进行撬盗后,连夜把车开到广东省汕头市饶平,分别以人民币5000元和5700元进行销赃和分赃……
目前,因特大系列盗窃汽车案的犯罪嫌疑人跨辖区作案次数多、地域大、时间长,案情较复杂,经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领导与荔城公安分局领导研究决定,将全案移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三大队继续侦查。在此希望知情群众和受害者及时向警方积极提供有益线索,协助警方深挖余罪使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并协助警方追回被盗的车辆。 肖国成 林中鹤 文/图

盗车犯罪嫌疑人指认已被警方追回的车辆。
|
主办: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 承办:莆田市互联网新闻中心 联系电话:0594-2232538/2233258 传真:0594-2281852 投稿信箱:ptxw@ptxcb.com 本网互动Q群:27532169 闽ICP备08010073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分) 本网站顾问律师:王洪辉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