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刘微今年32岁,被捕前系北京世纪恒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售部经理。去年8月至9月间,被告人刘微在海淀区永定路乐府江南小区内,在未得到小区开发商任何授权的情况下,虚构开发商委托其出售小区房屋的事实,以收取购房预付款、信息服务费的名义,先后诈骗孙先生等8名被害人财物共计53万余元。诈骗所得全部被刘微用于个人花销,案发后,赃款、赃物均未被起获。同年12月20日,刘微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记者张蕾 通讯员覃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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