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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外有情感动灾区人

莆田新闻网 www.ptxw.com  2008-7-8 [来源:湄洲日报]


  7月1日,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把全体党员的1000元捐款,送给来自地震重灾区陕西汉中的一名失足男子当路费。检察机关不仅真情帮教,还依法给予自己免于起诉的处理——那男子未接过钱便哽咽着说:“我一定要改过自新……一定要!”
  这名男子姓朱,母亲早逝,父亲已近70岁,长期有病;妻子在汉中打零工。去年腊月20日,朱某妻子骑车时不慎把当地的一名老太太挂伤,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赔了近万元。因为家离汶川近,这次地震中房子成了危房。家庭更为艰难。
    朱某去年到莆田来打工,在涵江一家企业做零件。这次发案是因为他每天私自把零件做完的废料集中在一起,化成铝水结成小块拿到宿舍,数天后积少成多拿去卖。4月下旬,被人发现后锒铛入狱,经有关部门评估,涉案金额2030元。
   为了挽救朱某而特地从汉中赶到莆田的朱某表姐刘汉琴说,朱某做了这样的事情,家里人都非常生气、难过。她是5月27日和朱某妻子特地从汉中赶到莆田的。一到涵江,她们俩便急忙找朱某所在工厂、找公安部门、找检察院,请求给予朱某宽大处理。
    刘汉琴说,涵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待她们时,很客气,也很友好,表示将尽快调查了解此事,并尽可能给予帮助。检察院从上到下都很重视,经过开会讨论和好几次的调查研究,并考虑到朱某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和家庭情况,决定依法对朱某的案件不予起诉。
    刘汉琴动情地说:“他终于出狱了,我们也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了。到这里本来就觉得非常惭愧。可一个月来,你们莆田人对于我们灾区人民这么关爱,离开前,我们总觉得有一种良心的不安,于是便找到你们,想请你们也帮我们一个忙,帮我们感谢这些好心人。我一定会让他重新做人,也会带着你们的关爱回到家乡。
    (蔡晨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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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梅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