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改革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的重要举措,我市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
据介绍,新规规定的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房租费(含会议室租金)、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按照新的会议费标准:一类会议实行预算控制,驻会管理,按实核销。市党代会、市委全委会、市人代会、市政府全委会、市政协全委会、市纪委全委会为一类会议。
据介绍,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纪委召开并要求县、区、管委会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代表会;各民主党派全委会;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劳模表彰会、先代会(专项工作先进表彰大会)纳入二类会议。该会议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在综合定额控制内据实报销。标准为每人每天260元(房租费130元,伙食补助费80元,其他费用50元)。
除一、二类以外的其他会议为三类会议。标准为每人每天220元(房租费110元,伙食补助费80元,其他费用30元)。 (郭文渊 吴永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