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投诉称被企业提前解聘却没得到合理补偿。记者调查发现,这是一场不应发生的劳资误会
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现行《劳动法》及地方劳动立法的很多方面作了重大调整,比如,企业规章制度的有效性,企业在劳动合同签订中的告知义务,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的效力及解除条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本报日前接到许多关于劳动合同签订纠纷的投诉,就如何帮助务工者更好地理解新《劳动合同法》,规避风险,记者进行了探访。
劳动合同一个月内签订,不签则付二倍工资
来自湖北常德的王君毅在黄石镇一家石雕厂打工已有一年多了,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最近他听工友说,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能就得不到保障。为此,他多次找老板提签订劳动合同的事,都没得到回应。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黄金龙说,新《劳动合同法》明确指出“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中,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做了明确的界定,即已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这个时间仍未订立书面合同,用人单位须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员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能随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郑军在城厢区一家制衣厂打工,年终到了,本想多赚一些钱回家过年,可老板却突然叫他不用再来上班了。郑军平时工作勤快,突然被开除,觉得很莫明其妙。
黄金龙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若不符合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如果违法解除,且劳动者同意,将被要求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还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如果劳动者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不但要履行,若造成劳动者其他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也要赔偿。
试用期不是“廉价期”或“白干期”
涵江区白塘镇的王志鑫最近很郁闷,去年6月,他从人才招聘会上找到一份工作。当时,公司说得试用一个月才决定是否正式录用。他在公司干得很卖力,一直盼望着能与公司签订正式合同。谁知,直到现在,他在公司干了半年多时间,公司也没有表态是否聘用他。在这期间,他多次找过公司负责人,可都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记者看到,《劳动合同法》不仅对试用期的期限作了明确规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新规定还明确了试用期的工资,试用期将不再是“廉价期”甚至“白干期”,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拖欠工资要支付50%至100%的赔偿金
来自贵州的陈升在一个建筑工地打工,可等工地的项目完工后,他和其他3名工友的工资却一直被老板拖着不发。他们几个曾多次向老板讨薪,却总被以各种理由搪塞。
黄金龙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逾期不支付的,按应付金额50%至100%的标准责令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制定劳动规章制度不再是用人单位一方说了算
施小龙是仙游县盖尾镇一家制衣厂的员工,最近他向劳动部门反映,今年国庆时他曾被要求加班,但后来却没有得到法定节假日应得的报酬。为此,他曾多次向厂里反映,但财务科却解释说,厂里自己有规定,法定节假日的工资不加倍。
对此,《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程序要合法,且要尽到告知的义务,即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还应当将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鼓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秀屿区某事业单位的林玉这些天看到几则报道,因新规定将实施,深圳华为公司要求7000多名资深员工“集体辞职”;沃尔玛在上海的全球采购中心裁员110人……她在单位已经连续工作15年了,很担忧有一天会被突然辞退。
黄金龙说,《劳动合同法》鼓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单位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如果双方再次续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规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支付赔偿金。
炒老板鱿鱼不再担心违约金
违约金一向是用人单位绑住劳动者的“紧箍咒”,但明年1月1日之后,想炒老板鱿鱼的务工者可以“挥挥衣袖不留下一分血汗钱”了。《劳动合同法》规定,除非劳动者接受过单位的培训,或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协议,劳动者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黄金龙说,“而且单位必须出具第三方开的培训费用发票才能证明对劳动者进行过培训,企业内部培训或没有第三方发票的都不算”。 (朱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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