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9日莆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
莆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吴超英检察长所作的《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积极评价和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强化自身改革和建设,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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