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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暂行办法

莆田新闻网 www.ptxw.com  2008-5-5 [来源:莆田新闻网]


  本网讯     日前,我市出台了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办法如下:

        突出挂牌要求。各级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可能导致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或者重伤5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的事故,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企业靠自身力量难以排除的,或者其他性质严重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隐患,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安办,由政府安办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实行挂牌督办。
    规范挂牌程序。要求各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每季度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报送同级政府安办,各级政府安办要逐级报至市政府安办,并由市政府安办报省政府安办备案。
  明确整改方式。要求有关主管部门督促挂牌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负责人、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并由同级人民政府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靠自身力量难以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具体牵头单位负责督办。
  落实核销要求:治理工作结束后,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评估符合的,生产经营单位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恢复生产和摘牌销案的书面申请,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审查验收,经验收合格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销案后,方可核销,并由同级人民政府在当地主要媒体予以公布。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经限期整改审查不合格的,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予以公布。(莆田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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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