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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落实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政策
莆田新闻网 www.ptxw.com 2008-7-15 [来源:湄洲日报]
记者日前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来我市不折不扣落实有关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政策,已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近800万元。
据介绍,今年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已下达我市2008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补助生活费797.90万元,对全市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就读的寄宿中、小学生给予最低生活补助费每名学生每天1元,全年补助300元。其中:享受农村低保家庭的寄宿生,小学生补助每名学生每天2元,全年补助600元;初中生补助每名学生每天3元,全年补助900元。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全部用于寄宿生在校期间的伙食补助,各县区根据寄宿制学校食堂条件,采取发放菜票(或电子菜票)、提供营养餐等多种形式,落实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政策。(朱秀兰)
[1]
[责任编辑:陈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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