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7月15日至2009年7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昨日,记者就专项治理的相关问题采访了市运输管理处处长徐金清。徐金清针对昨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时产生的社会反响,指出,在开展专项治理中,将切实维护出租车合法经营者权益,严厉打击各种“黑车”,营造良好运营环境。
问:为什么要开展这项治理工作?
答:出租汽车是城市文明的窗口,是城市形象的载体,是促进经济文化交流的纽带,是投资环境的组成部分,其管理水平的高低,服务质量的优劣,行业形象的好坏,折射出城市的文明状况,直接影响城市的声誉。为了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提升出租汽车行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构建和谐、文明的出租汽车行业,树立出租汽车行业的社会形象,我市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其工作目标是:通过专项治理工作,使我市出租汽车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车容车貌、营运标识、装置等更加完善,驾驶员遵章守纪、文明服务意识明显增强,违章违规现象明显减少,服务质量明显好转,城区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非法营运车辆得到有效遏制。
问:目前,我市出租汽车市场存在突出的问题有哪些?
答:首先是一些营运出租车破旧,车容不整洁、牌证不齐全、标识不清、不持证上岗、不亮卡服务等“脏、乱、差”现象比较普遍,拒载、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乱涨价等违规现象比较突出,尤其是节假日、下雨天,擅自抬价、拒载、途中甩客和宰客等违规经营行为更加严重;其次是一些出租汽车司机不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乱闯红灯、强行超车、占道行驶、疲劳驾车和夜晚将出租汽车交给无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其三有的是出租汽车企业内部管理松散,企业重收费、轻管理、“以包代管”,对出租汽车司机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安全运营、遵纪守法等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不到位,交通安全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得不到落实,此外,非法运营活动屡禁不止,严重冲击了我市出租汽车市场,经营者反映强烈。
问:我市将采取哪些措施规范出租汽车市场?
答:根据市政府专题办公会议精神,市政府成立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将重新修订《莆田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暂行规定》,市交通运管、公安交警、物价部门、质监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队,对擅自抬价、拒载、宰客和“黑车”非法营运行为依法依规加重处罚,并由市财政拨出专款,奖励群众对出租汽车违规行为和“黑车”非法营运行为的举报。同时,要切实加强出租汽车企业市场主体和管理主体作用,建立和落实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日常培训和教育,规范车容车貌、仪容仪表、交接班等营运服务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章的驾驶员配合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问:针对目前燃油价格上涨等使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增加的问题,我市将采取哪些应对措施?
答:首先要严格执行福建省财政厅、建设厅、交通厅、林业厅和海洋与渔业局联合下达的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及时把补贴资金拨付到出租汽车企业,并监督企业兑付给经营者;其次要对涉及出租汽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经营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出租汽车的各项收费。出租汽车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合理调整出租汽车企业与司机的收益分配关系,坚决制止企业向司机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牟取暴利。其三要鼓励规模经营,引导经营户通过联合、兼并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发挥规模效应,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企业和司机收益水平。
问:非法运营车辆十分猖獗,严重冲击出租汽车市场,我市将如何整治?
答:开展打击非法营运活动,“黑车”数量多,涉及面广,查处难度大。近年来,在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市运管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打击非法营运的专项治理活动,每年查处非法营运的“黑车”都有300辆左右。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246辆次,处罚金额115万元。下一步,我处将在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下,加大对非法营运的专项整治力度,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确保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郑金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