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上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1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光大,副主任黄永水、陈金扬、郭阿春、郑合义、吴元珍、王国模及秘书长陈炳堂等出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庆生,市法院、市检察院领导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林庆生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妈祖城核心区项目开发建设资金列入预算的议案》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认真按照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政府〈莆田市妈祖城总体规划〉的决议》的要求,通过招商引资,决定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共同开发建设妈祖城核心区项目,对加快推进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妈祖城核心区项目开发建设资金列入预算的议案》。会议强调,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妈祖城核心区开发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认真执行《莆田市妈祖城总体规划》,严格控制项目开发建设成本,扎实推进妈祖城核心区项目开发建设。
会议还听取了林庆生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对莆田市综合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财政补贴的议案》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决定由莆田市综合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作为融资主体,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莆田市分行申请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贷款,用于投资石门澳路堤建设,对促进港口资源开发利用,加快推进莆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对莆田市综合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财政补贴的议案》。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贷款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督促项目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要科学安排,合理统筹财政性资金,进一步落实项目资本金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资金渠道,项目资本金落实和具体使用情况应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林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