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莆田市涵江区环保局与白沙镇村镇干部对萩芦溪沿线219家整治对象进行逐个跟踪督查。
萩芦溪是涵江的“母亲河”,干流总长60公里,流域面积628平方公里,维系着涵江区三分之二以上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近年来,随着畜禽养殖业的快速发展,萩芦溪水资源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和污染。
为保证广大群众饮水安全,涵江区区委、区政府专门出台《萩芦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同时成立萩芦溪水源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环保局、白沙镇村镇干部等30多名成员组成联合工作队,分成4个小组长期驻扎萩芦溪两岸开展整治工作。
督查结果显示,一级保护区内的4家养猪场、1家锯石场已全部拆除,二级保护区内的214个污染源整治进度也较快:6家锯石场均已建成沉淀池,污水循环使用;1家卫生院的医疗废水经消毒后排放;179家非规模化养殖场已按要求建沼气池的有142家;17家规模化养猪场中有3家通过验收,1家关闭,4家转为非规模化养殖并按要求建设沼气池,5家采用生物发酵零排放养殖模式,其余4家正在建设生化治理模式;规模养鸭场11家中有4家减少了存栏数,转为非规模化养鸭场,污水实现零排放,其余7家已按要求整治。经过整治,萩芦溪流域水质功能达标率为95.8%,比上年同期提高5.1个百分点,Ⅰ类-Ⅲ类水质所占比例为96.2%,比上年同期提高3.2个百分点。从总体上看,萩芦溪水质状况良好。 (蔡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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