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在江口镇五星村一鞋厂打工的外来妹陈丽高兴地与卢玉一起去上班。然而就在几天前,她却跟同车间的卢玉发生了矛盾,对方扬言要叫人“教训教训”。在居住地的村综治协管员杨国民调处下,两人主动认错,和好如初。
为努力实现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涵江区要求:矛盾纠纷首接必调,即区镇村三级综治司法首接责任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受理,第一地点调解,不得推诿扯皮,尽量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避免矛盾扩大上交特别是群体性越级上访。今年,该区在村村有综治协管员的基础上,认真遴选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目前已率先在我市实现100%村(居)建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把法律援助尽量向最需要援助的广大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延伸,有效提高了基层矛盾纠纷调解结案成功率。
从今年6月份开始,“法律咨询首问负责制”在该区全面启动。区、镇“148”及遍布城乡各地的综治协管员做到“首问必答、来电必接”,被首问人自己能答复能解决的当场答复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必须指导询问人通过适当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同时,该区司法部门还针对民工工资清欠、征地拆迁、和谐新农村建设等热点问题,和其他部门一道,开展了法律“四进”(即法律进工厂、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等活动,仅6月份以来就当面接受法律咨询近450多人次,化解了100多个基层各类矛盾纠纷。
上半年,该区及时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60多件,全区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000多件,三类调解成功率均超过80%,接受法律咨询2000多人次。现在,有涉法问题找司法部门、综治协管员或咨询“148”已成为广大群众的首选,全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促进安定稳定的机制和能力明显增强。 (姚金粦)